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使用聲明

  1. 同意條款 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以下簡稱「本會」)係依據本使用聲明提供使用者瀏覽及使用本會e-Bill全國繳費網(https://ebill.ba.org.tw)(以下簡稱本網站)所提供之各項服務(包括但不限於本網站所提供使用者查詢、繳費等各項服務,以及本網站所呈現與使用之文字、圖片、訊息、影音、網頁、超連結、檔案、程式等內容),為確保使用者權益,請使用者於瀏覽或使用本網站任何部分前,務必詳細閱讀本網站使用聲明、隱私權聲明、個人資料保護法告知義務內容及網路安全提醒等相關規定(以下合稱服務約定條款),於連結、存取或使用本網站任何一部分時,即表示使用者已詳閱本網站服務約定條款之內容,並同意確實遵守。使用者如為未滿二十歲之限制行為能力人或無行為能力人時,應於使用者法定代理人瞭解並同意本網站之使用聲明後,再行瀏覽或使用本網站。本網站服務約定條款修訂或變更時,亦同。
  2. 超連結使用限制
    1. 使用者連結到本網站內頁或為部分超連結時,本會得視個別或具體情況進行評估、停止或刪除之,本會並保有最終決定權,且無義務於本網站建立超連結到使用者之網頁或網站。使用者所屬網址或網站,或再超連結第三人網址或網站,如載有誹謗、污辱、色情、淫褻、妨害風化或任何違反公序良俗等情形,或違反法令或侵害智慧財產權(包括但不限於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營業秘密)或商譽者,經查證、檢舉或告發屬實者,本會得逕行刪除或停止該等網頁或網站連結到本網站。
    2. 本會對連結到本網站之超連結,概不負任何審核或確認之責任,且超連結不構成或解釋為任何形式的合作、合夥、贊助、聯繫、關連或關係,對於任何因使用該等連結所產生或與之相關的任何損失、毀損或滅失,本會概不負擔任何法律責任或義務。對於經本網站進入任何其他網頁或與有關網頁進行任何交易或活動,致生使用者或任何第三人有損失或損害者,應自負其責。
    3. 因使用或違反本超連結使用限制,連結任何外部網站或網頁之風險,應由使用者自行負擔,本會並得依法追究使用者應負之法律責任,對與本網站建立超連結之網站或網頁之內容、資料,或因任何連結中斷、停滯、重覆、受惡意擊或駭客侵入等,本會概不負責。
  3. 惡意使用之禁止
    1. 使用者不得以木馬、病毒、惡意程式、後門程式、駭客入侵、阻斷式攻擊、上載資料或其它任何方式,修改、變更、增加或刪除本網站之全部或一部,及阻礙、延滯、干擾、損壞或盜用本會任何硬體及軟體之使用、功能及運作。使用者不得以任何方式利用或使用本網站,或本會任何硬體或軟體之全部或一部,以自己或他人名義對第三人提供有償或無償之資料或服務。
    2. (一) 使用者不得以任何方式利用或使用本網站,或本會任何硬體或軟體之全部或一部,從事侵害他人權益、進行任何網路犯罪、違反中華民國法令、網路訊息經過當地國法令、國際慣例或公約之行為。使用者同意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使用本網站,並確保資料之機密性、正確性及完整性,如遭第三人竊取、破解、竄改或盜用等,所致任何損害者,使用者應自負一切責任。
  4. 保護措施 請使用者應妥善保管與自身個人資訊或財產有關之任何資料、晶片金融卡密碼及帳號、憑證或密碼等,勿將任何資料,尤其是密碼提供予任何第三人,或於公用電腦中留存紀錄。使用者如與他人共享電腦或使用公共電腦,使用後應關閉瀏覽器視窗,以防止他人讀取使用者之資料。本網站僅係使用者可繳納相關稅費的管道之一,如本網站中斷或不能正常運作,使用者應自行採以其他管道辦理稅費繳納之相關事宜。
  5. 本網站權利歸屬 本網站使用之軟體或程式、網站上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著作、圖片、檔案、影像、錄音、資訊、資料、網站架構、網站畫面的安排或網頁設計等,均由本會或其他權利人依法擁有其智慧財產權,且不限於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營業秘密與專有技術等。除瀏覽本網站外,未經本會或其他權利人事前書面同意,不得重製、下載、改作、編輯及超連結本網站之全部或一部,或將其傳送或散布予任何第三人。
  6. 資料蒐集 為保護使用者個人資料安全及隱私權,請使用者應詳閱本網站隱私權聲明及個人資料保護法告知義務內容,當使用者瀏覽或使用本網站後,即視為使用者對於其瀏覽或使用本網站所生之相關資料(包括但不限於連線IP位址、連線時間、連線次數、瀏覽、查詢、交易紀錄或下載之網頁、檔案及歷程、使用者輸入之任何文字或資料等),同意本會得於全國繳費網之特定目的範圍內(包括置cookies等)蒐集、處理、國際傳輸及利用之。
  7. 修改權 本網站服務約定條款如有修改或增刪時,本會應於變更前六十日揭露於本會網站,若使用者於任何修改或變更後繼續使用本網站者,即視為使用者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該等修改或變更。
  8. 免責聲明 本會應以目前一般認為合理之方式及技術,維護本網站之正常運作,但因不可歸責於本會或非本會所得控制之事由,造成有本網站不能正常運作、中斷、延遲、瑕疵、錯誤或遺漏之情事,本會不負賠償或補償責任。
  9. 交易糾紛 使用者使用本網站所進行交易或查詢等行為所生之爭議或糾紛,應洽扣帳銀行或收取款項之公司(單位)處理。
  10. 損害賠償
    1. 使用者已明確瞭解並同意,因非可歸責於本會之事由致使用者使用或無法使用本網站全部或一部所造成之直接或間接損害(包括但不限於使用者及第三人之財產上、非財產上、身體上、生命上及其他有形無形損害等),本會不負任何損害賠償責任。
    2. 使用者如違反本網站服務約定條款,本會除得拒絕或暫停使用者瀏覽及使用本網站之全部或一部外,使用者並應對本會負損害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
  11. 電子文件之效力 使用者同意以電子文件作為表示方法,依本網站服務約定條款提供之電子文件,其效力與書面文件相同。但法令另有排除適用者,不在此限。
  12. 準據法及管轄法院 本網站使用聲明之解釋與適用,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因本網站使用聲明所生之任何爭議及糾紛,雙方應先尋求以協商方式解決,如未能解決者,雙方同意以臺灣士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不得排除消費者保護法四十七條或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九規定小額訴訟管轄法院之適用。
  13. 意見回饋管道 使用者如對本網站服務約定條款或所提供服務之相關事項有任何疑問或建議,歡迎透過電子郵件或聯絡電話,提出使用者之回饋或意見。

電子郵件:請至首頁點選「意見信箱」連結
連絡電話:(02) 26319800 轉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