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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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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準據法及管轄法院 本網站使用聲明之解釋與適用,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因本網站使用聲明所生之任何爭議及糾紛,雙方應先尋求以協商方式解決,如未能解決者,雙方同意以臺灣士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不得排除消費者保護法四十七條或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九規定小額訴訟管轄法院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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